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以职务之便盗取本行存款的张某,自以为干得神不知鬼不觉,可没想到最终还是栽在自己的小聪明上。近日,崇文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张健宾有期徒刑6个月。
今年8月8日,某银行天桥支行在清算一天的存取款业务时,发现短款20000元。后经核实户名为“李力”的帐户在当天15时57分有一笔存款20000元的业务,电脑操作员为该行的赵某,奇怪的是这笔业务虽在电脑中有显示,但却没有储户填写的存款凭条。该行立即找到赵某了解相关情况,可赵某不仅否认自己办理过该笔业务,而且称其在当日15时57分并没有在柜台。
为查明真相,该行调出了8月6日和8日两天的监控录像,录像清晰地显示:本行另一位职员张某分别于6日和8日在没有储户的情况下,设立了户名为李力的帐户,并虚增了20000元存款。
据张某交待:他因迷上了赌博而欠了16000元的赌债。为了还债,便想到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开设假帐户盗取钱款。6日这天,他用左手以李力的假名填写了存款凭条,自己设立了一个帐户。为防止事情败露,他想利用同事的密码划款,以便在出事时栽赃给别人。后在同事赵某进行操作时,他站在后面偷看,得知了赵某的电脑操作密码。8日他以赵某的密码进入系统,将20000元虚增到了李力的帐户上,但没想到还没等他把款取出,就被抓了个正着。